第一百八十四章:真正的考验(1/8)
1990年5月20日,京城,未名科技大厦顶层,小会议室。窗帘紧闭,室内只开着一盏低瓦数的台灯,光线昏黄,将围坐在圆桌旁的几个人影拉得长长的,投射在墙壁上,显得有些凝重。
与会者只有谢建军、郑律师,以及一位头发花白、气质儒雅、戴着金丝边眼镜的老者,唐世襄。
龙国最早一批知识产权法专家,原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,退休后被郑律师以私人法律顾问名义,重金秘密聘请,负责领导应对A公司专利战的法律攻坚小组。
空气中弥漫着咖啡的苦涩,和淡淡的烟味。桌上摊着厚厚几摞,从全球各地搜集来的专利文献复印件、技术报告,以及A公司那七项涉诉专利的完整文档。
“谢董,郑律师,”唐老的声音不高,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,带着长期从事审查工作养成的严谨。
“经过一个多月的秘密检索,和深入分析,针对A公司提出的七项专利,我们有了一些初步的、令人振奋但也需要极度谨慎的发现。”
谢建军和郑律师精神一振,身体微微前倾。
“七项专利中,有三项(专利号US4, XXX,XXX; US4,YYY,YYY; EPO,ZZZZZZ),我们认为,存在极高的无效可能性。”
唐老用枯瘦但稳定的手指,点着三份用红笔做了大量标注的文件。
“理由?”谢建军问道。
“主要是现有技术(Prior Art)和创造性(Non-obviousness)问题。”唐老推了推眼镜说道。
“比如这项关于在图形渲染流水线中,集成特定纹理缓存管理方法的专利(US4,XXX,XXX) 我们的检索员在1985年一本斯坦福大学的技术报告中,以及1983年日本NEC公司的,一份内部技术备忘录的公开摘要中,都
发现了高度相似,甚至更早的技术构思描述。
虽然A公司的专利,在具体电路实现上做了细化,但其核心思想并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,和显著的进步。
我们有超过六成的把握,可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提起单方复审(Ex Parte Reexamination)或双方复审(Inter Partes Review),挑战其有效性。 **”
“另外两项,”唐老继续道,“一项关于优化的Z缓冲压缩算法的专利,其算法核心与1978年计算机图形学顶会SIGGRAPH上,一篇论文中提出的早期方法,在数学原理上高度同源,区别仅在于硬件适配。
另一项关于显示控制器时序同步电路的专利,我们发现1982年一家已倒闭的美国小型显示芯片公司的产品手册中,描述了几乎完全相同的电路结构。这些都是非常有力的无效证据。 **”
谢建军心中一块石头稍微落地。能找到对方专利的阿喀琉斯之踵,就意味着在这场不对等的战争中,他们并非毫无还手之力。至少,有希望砍掉对方最锋利的三把刀。
“那另外四项呢?”郑律师追问。
唐老的脸色严肃起来:“另外四项,特别是涉及统一渲染架构中的线程调度管理,和可编程着色器指令集扩展的两项专利(US4,AAA, AAA; US4,BBB,BBB),问题比较棘手。
这两项专利撰写质量很高,保护范围界定得非常宽泛,且与A公司近两代产品的核心架构关联密切。
我们目前找到的现有技术,要么时间在其之后,要么技术领域有差异,难以构成直接、有力的无效挑战。
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