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九十四章 深挖坑广积粮(1/3)
怎么说三儿也是主角级人物,虽然主角光环只是青铜级,但废物主角那也是主角啊!事情是这样的,人们不是都不待见法币嘛!这天文三拉车回家,路上就捎带了一个,对于这样的客户,一般都不会拒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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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秘书喉结上下滚动,手指不自觉掐进掌心,指甲陷进皮肉里都没觉得疼。他盯着马太太那张泪痕斑驳却依旧泛着光的脸,忽然想起上个月在百乐门听曲时,马太太穿银灰旗袍配珍珠耳坠,斜倚在红丝绒沙发里笑得像一株带露的夜来香——那时候马奎还在军统行动队当差,腰杆挺得比旗杆还直,见了谁都拱手叫“大哥”,连吴敬中见了他也得拍拍肩说句“马队长办事牢靠”。
可现在呢?
马太太袖口撕开一道口子,露出半截手腕,腕骨上还留着吴太太指甲掐出的月牙形红印;旗袍下摆歪斜地绞在大腿根,丝袜抽丝处露出几道细小血痕;最要命的是她左颊高高肿起,唇角裂了道细口子,血珠沁出来,又被她用舌尖悄悄舔去——这哪还是那个连打个喷嚏都要捂嘴怕失仪的摩登女郎?分明是刚从狼窝里爬出来的雀儿,羽毛凌乱,喙尖滴血。
“达令……”洪秘书嗓子发紧,声音像被砂纸磨过,“他、他真要走?”
马太太没应声,只把电话筒缓缓搁回座机叉簧上,金属碰撞声清脆得吓人。她转身去翻五斗柜最上层那只紫檀雕花匣子,动作慢得像在拆一枚定时炸弹。匣子掀开,里头没有金条,没有存单,只有一叠泛黄的旧信纸,最上面压着张褪色合影:马奎穿着学生装,站在复旦大学校门口,臂弯里搂着穿蓝布衫的马太太,两人对着镜头笑得毫无防备。照片背面用钢笔写着:“民国二十三年春,与玉卿摄于江湾。”
玉卿是马太太闺名。
洪秘书心猛地一沉——这匣子他见过三次。第一次是马奎升任行动队副队长那天,马太太亲手把匣子捧到他面前,说“以后家里的事,你替我拿主意”;第二次是马奎查抄青帮码头后带回三根小黄鱼,马太太连夜熔了重铸成一对金镯子,就压在这叠信纸底下;第三次……是三天前,马奎被通缉令贴满法租界街角的当晚,马太太攥着匣子坐在灯下数了整宿铜钱,数完一把火燎了半叠信纸,唯独留下这张合影。
“漕功说……”马太太指尖抚过照片上马奎的眉骨,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他若回来,这匣子归我;他若不回,匣子里的东西,随我处置。”
洪秘书眼底掠过一丝慌乱:“他、他这是要把你托付给我?”
“托付?”马太太忽然嗤笑一声,笑声里淬着冰碴子,“漕功连自己裤腰带都系不稳的人,拿什么托付?他不过是怕我寻短见,怕我供出他藏钱的地窖——那地方,他带我去过三次,每次都说‘玉卿,这儿只认你的脸’。”她顿了顿,指尖用力一抠,照片边缘翘起毛边,“可他不知道,我偷偷拓过地窖铁门上的纹路,用胭脂涂在玻璃糖纸上,拓下来烧成灰,混在杏干里喂了巷口那只三花猫。”
洪秘书腿肚子一软,险些跪下去:“你、你早就在防他?”
“防?”马太太终于抬眼看他,眼尾一抹残红艳得惊心,“我嫁给他时,他兜里揣着七块大洋,皮鞋后跟钉着铁掌,走路哐当响。我防的不是他,是这世道——男人靠得住,母猪会上树。戴老板死前最后三个月,钟秘书天天往港岛寄咸菜坛子,坛底垫着油纸包的美钞;马明远倒台前夜,他夫人拎着两只活鸡去巡捕房探监,鸡嗉子里塞着十张船票。”她忽然倾身向前,旗袍领口滑落半寸,露出锁骨凹陷处一点朱砂痣,“洪秘书,你猜猜,漕功这次逃港,买的是哪家轮船公司的票?”
窗外梧桐枝桠被风刮得噼啪作响,像谁在暗处掰断枯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