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刘丞相的理政日常(1/5)
伐袁之策既已定下,刘备许褚召集府上六曹二司长吏商讨军政之事。先前有言刘备在丞相府设立六曹治政,由张昭出任丞相府长史。但班师下邳不久,刘备在张昭的建议下,设盐铁、监吏二司。盐铁中郎将为糜竺出任,今监吏司设立不久,由徐奕拜领监吏中郎将。
监吏中郎将的设立与张昭反馈的军粮贪腐案有关,今岁兵粮运输频繁,负责运粮的糜芳少报或瞒报所转运军粮,粮官察觉数目有偏差,遂向张昭暗中上报。
张昭顾忌糜竺颜面,且考虑二糜为刘备起兵肱骨之臣,张昭不敢惩治糜芳,将文书转交于刘备。刘备不愿多生事端影响战事,一直等到班师之后才令徐奕调查此事。
“主公,糜芳贪腐一案,奕已调查明了。”
徐奕奉上文疏,沉声道:“糜芳督运粮九十万石,输盐一万三千余石,其中虚报损耗米二万石、盐四百石;又以陈谷易新粟二万四千石,从中渔利百二十万钱;合盐粮折价总计二百四十万钱。
刘备浏览文疏中数目,眉头不禁微皱,二百四十万钱与糜氏资助他的资产相比,可以说毫不起眼。以糜氏资产来看,糜芳怎会看得上二百多万钱。
席上,糜竺脸色难看,弟弟糜芳不成器的行为无疑是在给糜氏抹黑,但幸好糜芳贪腐数目不算太大,且没有影响到兵事。
“家弟贪腐成性,坐治家不严,请主公责罚。”糜竺率先作出反应,起身离席向刘备请罪,说道:“为补府库之亏空,臣愿献粮十万石。至于糜芳之罪,主公依令惩治,以肃不良之风,臣绝无怨言。”
刘备心中暗叹,糜竺献粮补偿,劝他凭公执法的表态让他难办。他若真不念情谊惩治糜芳,真就对不起糜竺勤勤恳恳的付出。
“子仲之心,孤已知之,君暂且安坐!”
刘备虚扶糜竺,目光看向毛玠,问道:“孝先为刑曹,依卿之见,糜芳贪腐军粮之案应如何治罪?”
毛玠起身回答,先是沉默了半晌,摸清刘备心意,说道:“汉家刑律,有‘八议”之制,载于《周礼》,汉兴纳为律令。一曰议亲,二曰议故,三曰议贤,四曰议能,五曰议功,六曰议贵,七曰议勤,八曰议宾。凡入八议之列,
有司不得专断,须上请亲裁,轻罪有免,重罪减等。”
“主公微弱时,糜氏倾家财巨万以充军资,发家仆数千以壮兵力,使主公得有今日基业。此事天下皆知,载于史笔。糜芳有功于主公,故当斟酌‘议功’情理。”
“昔前汉陈汤,矫制发兵,诛郅支单于,威震百蛮。丞相匡衡劾其‘矫制兴师’,法当大辟。元帝以陈汤立不世之功,免矫诏之罪,封关内侯。成帝继位,陈汤诬康居王子非王子,按法宜伏大辟,然成帝念陈汤旧功,免诬告
罪,复举为官。”
毛玠深知自己为降人,不宜得罪徐州功臣,且刘备未必有意惩治糜氏,于是语气一转,说道:“玠为刑曹,职在执法,不敢擅专断刑,且涉及‘议功’之罪当交由主公判罚。但主公问刑曹裁决,玠有卑鄙之见。”
“军粮贪腐,依汉律《盗律》,当以‘主守盗’论。‘主守而盗,直十金,弃市。’今糜芳赃直二百四十万钱,以汉法万钱为一金,合二百四十金,已远逾弃市之限,罪入大辟。”
“汉律有赎死之法,汉法:‘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赎,死罪缣三十匹,右趾至钳城旦春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五匹。吏人犯罪未发觉,诏书到自告者,半入赎。’故死罪赎缣三十匹可免死,糜芳有功于主公,宜当酌情免罪。”
“玠窃以为,宜夺糜芳爵位,罚金赎罪,追缴赃款,偿还府库。如此国法得申,功臣不寒,府库有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