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庭外记者(2/5)
也明确的表示不要财产和解,只要刑事追责!刘婧琪被判十年会满意?
不会。
二十年?
也不会。
哪怕是无期,甚至是未成年里不存在的死缓也不会满意,那唯一的结果便是......
死刑!!!
可这个答案出现的刹那,现场所有人骤然错愕,心中情绪犹如滚滚阴云般翻涌,眼神中满是错愕与不可置信。
死刑?
刘婧琪死刑了?难道刚才在门口听到的不是错觉,也不是幻听,而是真正的给刘婧琪宣判死刑!?
这怎么可能?要知道刘婧琪16岁,连无期都不可能,即如此......
“难道是死刑!?您是怎么做到的!?”
终于,有人忍不住开口询问,将麦克风往对方嘴里对了对。
紧接着,内心便抓耳挠腮般的好奇起来,呼吸急促,满是求知欲。
闻言。
徐德脸上流露出一丝职业性的微笑。
“详细案情,可以等待后续院方公告,我这边就不做太多解释了。'
“真的不能透露吗?”
有人不甘心道:
“比如有关宣判...被害人是否死有瞑目?是否血债血偿?”
虽然刘婧琪年龄被修正为18,甚至是眼下的19岁。
但因为涉及多个未成年,如杨佳乐、乔旺姜雨,所以案件依旧是非公开保密案件,徐德贸然将案情泄露是会被追责的。
不过话又说回来了.......
此时。
身侧的杨欢情绪忽的有些激动,他开口道:
“有的!”
“...我很感谢徐律师,要不是他,我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帮刽子手继续活着......”
说着,杨欢眼眶再次泛红,情不自禁地抹着眼泪。
“谢谢...谢谢!”
事实就是这样。
整个绿森市,也许有人愿意承接这起案件。
但绝不会和徐德一样,从一开始就奔着往死刑方面打!
这会导致什么?
导致调查方向严重偏离!
之所以能查找到证据,在于徐德和年龄死磕,在于他一开始就要打死刑,所以紧盯年龄。
如果是追责,在已知条件内,尽最大努力追责呢?
那就只会纠结于案发过程,寻找刘婧琪的手段、态度、内心所想。
偏之毫厘失之千里。
一念之差的承案,会造成截然不同的结果!
更别提,即便其余人想打死刑......那也做不到。
从17号第一次休庭,到28号开庭,仅仅只隔着10天的可调查时间。
这10天里,你需要在福利院确定老院长郑通犯罪,再驱车赶往两千余公里外的烟安市。
再找到莲山县,最终………………
甚至还要在,压根就没寻亲”张悦悦”的情况下,将张悦悦这个身份揪出来!
然后说服孙妙华、警局取证等一系列操作,在驱车赶两千公里回绿森市。
就这。
你还得节省出至少三天时间,去做亲子鉴定报告!
10天时间做到这些啊!
做不到知道嗎........
不说智力上的差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