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 激烈!【3/7】(4/5)
笑容的刘婧琪。杨佳乐死亡......
赵莉身死.......
全家只剩杨欢一人孤苦存活...他怎么可能让对方在自己手底下进行缓刑!?
想到这
徐德没有丝毫犹豫,突然举手。
刹那间,原本安静的庭审,忽的被一道响亮的声音打断。
“异议!”
“审判长,代理人有异议要提出!”
众人扭头,看向公诉席的被害人代理人方位。
审判台上。
三个法官稍稍一顿,旋即点头道:
“请表述。”
徐德闻言,直接看向被告人席位,开口道:
“被告方。”
“在法例的实际应用中,各年龄段所做出的同一行为,在法例中的含义并不相同!”
“你在刻意忽视被害人杨佳乐,今年仅有17岁!”
九成五的人都不了解一个事。
那便是...年龄导致的思维代沟,也会影响法例的判定。
比如。
如果在没有生命威胁的情况下,杨佳乐失手打死了刘婧琪,那哪怕恶意和恨意拉满......
法官也会思索,如果换个同龄孩子,在被欺凌、害怕、紧张的瞬间,会不会也这么反击。
如果是,那就不构成故意杀人。
而如果是成年人,那基本逃不掉故意杀人!
徐德再次开口道:
“根据《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第11条“防卫限度判断,原文明确规定。”
“原文:立足防卫时具体情境,考虑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...认知与能力,不能用一般成年人标准苛求!”
“被告,你方上述所说。”
“死者杨佳乐,做出了主观的故意杀人,严重超过被告人的侵害,威胁到刘婧琪三人的生命安全。”
“但是......”
“依照指导意见,杨佳乐所做明显是年龄段会做出的防守反应,并非故意侵害。”
“可被告人,却实打实导致其身死!”
话落。
公诉方众人微微一顿。
这个角度反驳很常见,但他们不用自然是有原因的。
张伟也早有预料。
只见,被告方,几个律师交头接耳,稍稍讨论后便开口道:
“代理人,根据《刑法》20条第3款+《指导意见》第7条。”
“年龄视角不会降格客观存在的生命危险!”
如果你是被侵害人身安全的人。
别管对方年龄如何,都不会影响他对你的威胁等级。
只是会在对方造成后果后,针对对方的审判,法官才会酌情考虑。
但………
“注意,我方所说重点在于,死者出手是用于防守!”
徐德再次强调重点。
“案发时,死者所有侵害手段,在17岁的年龄段,均是用来自保的合法正常行为,且无追击与过线。”
“期间,只要被告人停下手中侵害行为,完全不会导致其身死!”
“而被告人却明显继续扩大矛盾、激增冲突,这已经明显超出防卫范畴,明显是......”
徐德忽的开口,截取话语中一个陷阱。
“故意杀人!!!&qu
